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科計字〔2015〕38號
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度青島市
企業研發中心培育計劃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
為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提升技術創新能力,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企業研發中心培育建設方案的通知》要求,定于2015年月8月14日-28日,組織開展2015年度企業研發中心培育計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與規范
1.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內部規范文件明確組建成立研發機構,研發機構組織體系完善,發展規劃和建設目標明確,規章制度和激勵措施健全。
3.具有固定的研究開發場所、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基礎設施及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工藝設備。
4. 擁有一定數量的研發人員(年銷售億元以上企業研發機構內研發人員不少于10人,年銷售億元以下企業研發人員不少于5人,不含兼職人員)。
5. 企業上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占年銷售額的3%以上。
6. 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方向符合國家、我市產業培育領域,知識產權清晰;所開發產品須有明確的市場需求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可以產生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7.已經認定或已獲得市財政資金扶持的市級以上(含市級)各類研發中心(包括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等)不在此計劃支持范圍。
二、支持方式
本類別項目為科研條件平臺建設類項目,采用先認定后擇優進行后補助的方式支持。通過評審的企業內設研發機構,認定為青島市企業研發中心培育基地。培育周期兩年,培育期滿驗收后,對于驗收評估優秀的企業給予后補助支持。同時,結合企業實際需求,優先推薦申報青島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資金主要支持:
1.研發條件建設。支持企業購置應用技術研究、工程技術開發、檢測、試驗所必需的儀器、設備;
2.關鍵技術攻關。針對我市產業轉型升級,開展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工程化開發及產業化示范應用;
3.創新產品開發。以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為目標,研發具有市場前景和競爭力的新工藝、新產品;
4.科技人才培養。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培養高水平科研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科技管理人員;
5.技術交流合作。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同行業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產學研合作關系。
三、有關要求與說明
1.申報企業請按要求填寫《青島市企業研發中心培育計劃申請書》(附件1),編制《青島市企業研發中心培育計劃可行性報告》(附件2)。
2.企業研發中心培育需與企業長遠發展規劃密切結合,凸顯技術創新在企業發展戰略中的重要地位。鼓勵以企業為主體通過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方式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建企業研發中心。
3.通過評審的企業,認定為青島市企業研發中心培育基地,培育周期兩年。
4.各區(市)申報企業須通過單位注冊地區(市)科技局審核后推薦上報。申報采用網上申報方式,請登陸青島市科技局網站(www.qdstc.gov.cn),通過“計劃項目申報”或登陸青島市科技創新綜合服務平臺網站(www.sipc.cc),通過“2015年項目申報入口”提交申報材料。申報材料需附2014年審計報告及相關財務報表。
四、受理地點及聯系方式
受理地點:青島生產力促進中心,青島市寧夏路288號青島軟件園12號樓6層
聯系人: 陳君、陶瀚超 電話:88728989轉803、802
市科技局聯系人:馬曉波 電話:85911343
市財政局聯系人:張玉穎 電話:85855995
附件:
1.青島市企業研發中心培育計劃申請書
2.青島市企業研發中心培育計劃可行性報告編制提綱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青島市財政局
2015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