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7年度青島市智能產業科學研究智庫聯合基金項目的通知
青島市智能產業科學研究智庫聯合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由青島市科技局、青島平行智能產業管理有限公司、青島萬龍高新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并委托青島平行智能產業管理有限公司運營管理。基金總規模2000萬元,一期出資750萬元。基金重點資助智能產業領域內具有產業化前景的應用基礎研究,經前期廣泛調研和專家論證,編制完成基金項目的申報指南。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將根據項目的不同,評審后確定具體資助額度,現向國內外公開發布項目申報通知。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必須符合《青島市智能產業科學研究智庫聯合基金項目指南》(附件1)本指南所規定的技術領域和支持方向,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項目實施方案科學合理,技術路線成熟,預期目標明確,經費預算合理,便于過程管理與考核。指南方向以外的項目不予受理。
(二)基金面向全球范圍內高校、科研機構公開征集,申報主體應為具有相應領域研究基礎和研究能力的研究團隊,原則上要求通過所屬單位申報。
(三)項目申報單位應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對項目資金能夠全面實行預算管理,科研經費設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四)基金項目的管理和資助經費的使用需遵守《青島市財政局科學技術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青島市智能產業科學研究智庫聯合基金項目暫行管理辦法》(附件2)的相關規定。
(五)項目申報單位得到立項支持后,應按時完成項目任務,自覺接受委托單位的監理、檢查、審計和績效評價,提交相關報告,確保取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六)基金項目的資助期一般不超過2年,單個項目每次最高支持額度不超過200萬元。
二、申報流程
(一)申請人根據資助范圍要求填寫《青島市智能產業科學研究智庫聯合基金項目申請書》(附件3),經項目負責人簽字、所在單位法人簽字后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四份),連同證明材料于2017年7月7日前寄送至指定地址(逾期不再受理),電子版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證明材料包括: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 承擔的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
3. 獲得的國家、省市科技獎勵;
4. 其他與項目相關的證明材料。
(二)項目申報結束后,基金管理機構將組織項目評議,將評議結果對外公布,并通知獲得資助的申請人簽訂《項目合同任務書》。
(三)獲得批準的項目按照《青島市智能產業科學研究智庫聯合基金項目暫行管理辦法》進行管理。項目結題時需要提交結題報告及相關資料、成果、論文的單行本等。
申報截止時間:2017年7月7日
材料郵寄地址:青島市高新區智力島路1號創業大廈B座26層,青島平行智能產業管理有限公司;
電子版發送至聯系郵箱:shasha.zhao@qaii.ac.cn;
聯系人:趙莎莎,陳成波;
電話:0532-68012572;
郵編:26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