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民政府:
根據《青島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青政發[2018]34號)的要求,經市政府研究,決定開展第六屆青島市市長質量獎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基本條件
1.申報第六屆青島市市長質量獎卓越獎的單位,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生產經營5年以上;
(2)建立了有效運行的質量管理體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續改進機制,在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認真貫徹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積極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質量效益突出;近3年來主要經濟指標、技術指標和質量水平居全國同行業前列;
(4)工業企業年銷售額達到10億元以上,科技研發經費占比達3%以上;建筑業企業取得建筑工程總承包一級以上資質,連續三年繳納增值稅在2000萬元以上;服務業企業年營業額應達到5000萬元以上;
(5)組織注重標準化工作,有較強的標準創新能力;
(6)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內無重大的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無因組織責任導致的服務對象、用戶(顧客)投訴的突出問題;
(7)無其它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2.申報第六屆青島市市長質量獎創新獎的單位,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生產經營5年以上;
(2)產品(含工程和服務)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技術研發能力、科技標準創新能力強,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各類組織。
(3)認真貫徹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積極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質量效益突出;近3年來主要經濟指標、技術指標和質量水平表現優異;
(4)組織注重標準化工作,有較強的標準創新能力;
(5)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內無重大的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無因組織責任導致的服務對象、用戶(顧客)投訴的突出問題;
(二)其他事項
1.評審工作要體現市委、市政府產業發展導向,突出質量發展、科技創新、品牌建設、經濟效益,關注節能環保、安全生產、生態文明、社會責任。
(1)鼓勵市委、市政府重點扶持的質量管理理念先進、技術創新能力雄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企業參評。
(2)按照市政府有關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要求,鼓勵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創新能力強、主導制定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質量管理水平先進、符合產業發展方向、成長性較強的中小型單位參評。
(3)鼓勵具備示范引領作用、能夠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具備良好社會效益的現代農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新型服務業等行業的單位參評。
(4)已獲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的申報單位,其質量管理理念和質量管理水平應較獲獎時有大幅度提升。
(5)對安全、環保、產品質量存在較大風險隱患的行業和高能耗行業嚴格限制。
2.已獲得省長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的單位,不得重復申報。
3.卓越獎和創新獎不得同時申報。
二、申報材料
(一)申報青島市市長質量獎的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
1.《第六屆青島市市長質量獎申報表(卓越獎或創新獎)》一式二份,申報表中包含單位基本數據、單位簡介和經總結提煉的質量管理理念。
2.《自評報告》一式二份,按照《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2012)編寫。
3.以總部或總公司(集團)名義申報的,應附組織框架圖和文字,詳細說明單位內部關系;從事多元化經營,提供多項產品和服務的,其申報材料信息應覆蓋各項主要業務。
4.單位的營業執照、所獲獎勵證書等證實性材料掃描件各一式二份。
5.以上材料以A4紙幅面裝訂成冊,一式二份,并在每冊側脊上注明申報單位名稱和獎項。
6.與上述材料內容完全一致的U盤一個。
三、申報程序
各類單位可以向所在區、市質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市市場監管局)自愿提出申請并報送申報材料,各區、市質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于2019年2月20日前,按規定完成申報單位和推薦工作,并將有關材料報青島市質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注意事項
1.各區、市質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認真做好申報材料推薦工作。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總量控制、好中選優的原則,確保推薦單位的質量。
2.青島市市長質量獎推薦和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則,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取消申報或推薦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青島市市長質量獎申報和評審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評審工作相關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咨詢、幫助整理材料等名義搭車收費。
聯系人:王力民 高愛民
聯系電話:83095508、83095522
傳真:83095500
電子郵箱:qdzlglc@163.com
聯系地址:青島市延安三路123號606室
附件:第六屆青島市市長質量獎申報表(卓越獎和創新獎)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