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海洋藥物研發機構,有關企業:
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藍色藥庫”開發計劃的實施意見》(青政字〔2019〕16號)和《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青島市財政局關于“藍色藥庫”開發計劃研發費用支持項目的實施細則》(青工信規〔2019〕2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藍色藥庫”開發計劃研發費用支持項目申報指南》。請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做好申報組織工作。
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0年度“藍色藥庫”開發計劃研發費用支持項目申報指南
一、申報條件
(一)企業或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未列入青島市安全生產“黑名單”。
(二)各項資金申報條件:
1.海洋藥物研產合作項目(詳見附件1);
2.海洋藥物評價試驗項目(詳見附件2);
二、申報材料
(一)各項資金其他申報材料:
1.海洋藥物研產合作項目(詳見附件1);
2.海洋藥物評價試驗項目(詳見附件2);
(二)申報資料真實性及產業化落地承諾書(詳見附件3)。
以上材料請申報單位添加封面(申報資金類別、單位名稱、日期)和目錄后,按每個資金的申報要求排序并雙面打印裝訂成冊(A4紙、一式三份),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在項目審核、審計時須提供原件)。同一企業或機構申報多個項目,每個項目的申報材料單獨成冊。
三、申報程序
(一)單位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或機構自愿向注冊地所在區(市)的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報相關申報材料。
(二)區市初審。區(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對企業或機構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初審(證明材料為復印件的應審核原件)后,并于10月19日(星期一)前將申報材料的紙質版(一式三份)報送至青島市工業發展服務中心(市南區香港中路19號817房間,聯系人:郭猛,電話:0532-85913006),電子版(蓋章文件需提供掃描件)通過金宏網發至“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物醫藥產業處”或發送至電子郵箱(gxjyyc@qd.shandong.cn)。
(三)市級審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區市推薦申報材料進行復查后,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認定或現場核查,并進行項目查重,核定獎補企業和獎補額度。
四、有關要求
(一)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組織好項目申報,做好初審審核和材料報送工作,確保項目真實可靠,過程公平公正。
(二)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積極配合市、區兩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專家做好現場核查、績效目標制定、評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實提供原始資料。
(三)在項目申報過程中,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青島市財政局實施財政專項資金監督檢查信用負面清單制度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聯系方式: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物醫藥產業處85912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