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打造“政產學研金服用”創新創業共同體的實施意見》,推動創新創業共同體規范建設、高效運營、高速發展,省科技廳起草了《山東省“政產學研金服用”創新創業共同體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黨的十九屆五中提出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2019年2月,省政府出臺了《關于打造“政產學研金服用”創新創業共同體的實施意見》;經省政府審批,我省在各行業已分批建設了31家創新創業共同體;2020年8月,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出臺了《山東省“政產學研金服用”創新創業共同體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山東省“政產學研金服用”創新創業共同體績效評價辦法》,印發了《山東省“政產學研金服用”創新創業共同體建設規范》,從建設目的、建設依據、功能定位、建設要求、籌建步驟等各個方面做出了系統性的指引說明,指導地方建設創新創業共同體,共同體制度體系不斷完善。為進一步加強創新創業共同建設與運行管理,推動創新創業共同體規范化、標準化建設、高效化運營,在總結共同體建設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共同體建設與運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征求各市科技局、共同體和部分專家意見,經過充分考察和討論,起草了《辦法》。
二、《辦法》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為總則,包括《辦法》的制定依據、適用對象和共同體建設原則。
第二部分為職責分工,明確了共同體主管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建設主體和核心運營機構的主要職責和工作。
第三部分為建設流程,明確了共同體申請、論證、批準建設的工作流程。
第四部分為運行管理,明確了共同體決策機制、專家委員會咨詢制、建設任務與方向、全程監控機制、績效評價制度、動態管理制度等,提出了安全生產、知識產權、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等相關要求。以及整改、變更、撤銷的相關規定,重點明確了共同體撤銷需報分管省領導同意。
第五部分為附則,明確了《辦法》解釋權和有效期。
三、《辦法》主要特點
《辦法》結合共同體的問題與經驗,在充分考察的基礎上,又多方征求地方科技局、共同體以及專家的意見,充分討論而成,概括起來具有以下三大特點:
一是系統厘清共同體各方職責。結合我省共同體的運行管理經驗,經過對共同體的實地調研,進一步明確共同體主管部門、歸口部門、建設主體和核心運營機構的職責分工,推動共同體運營的規范化,實現共同體的高速發展。
二是闡明共同體規范化建設流程。明確共同體申報、論證、批準的基本流程,并強調經省政府同意后批準建設;指出擬建單位建設方案中包含的內容,并強調建設方案是論證考察和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
三是系統性指導共同體的運行管理。再次強調共同體建設方向與主要任務,并對安全生產、知識產權、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等相關要求進行明確指導。對共同體進行全程監管和動態管理,對共同體的整改、變更、撤銷做出相關規定。